连南县扶贫办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研究拟订本县精准扶贫规划、老区建设、下山移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县精准扶贫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县精准扶贫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镇、村精准扶贫和老区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方法,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协调、服务越秀区对口帮扶单位和县直单位挂钩扶持工作。
(五)研究拟定本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及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论证、筛选、审定扶贫小额信贷开发项目,财政扶贫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项目,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七)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八)研究拟定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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