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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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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身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抓好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和培训教育工作,把基层组织建设好。

(二)抓好全镇的经济和发展规划,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镇的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镇村公益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好驻镇单位,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六)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坪镇机关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挂镇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负责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民政等社会事务;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

(四)农业办公室(挂镇科技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林、畜牧、水产、水利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五)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大坪镇机关行政编制35名。镇党政领导班子的职数11名。党委委员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镇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4名。

乡镇党委委员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部长、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长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镇人大主席为正科级领导;镇政府、人民武装部领导与党委委员交叉任职。

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二)岗位设置

1、党政办公室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宣传统战1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1名,工青妇1名,信访1名,文秘1名,统计、档案1名。

2、社会事务办公室6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名,民政事务1名,科教文卫体1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名。

3、农业办公室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农林畜牧、水利、水产1名,农村经营管理1名。

4、计划生育办公室3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计生服务1名。

四、其他事项

(一)纪委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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