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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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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规定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机编〔2012〕17号),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旅游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拟订全县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县的旅游市场,拟订发展县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五)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辆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七)报批设立国内旅行社的业务,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划和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九)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做好导游的培训教育和年审工作。
       (十一)抓好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对招商项目做好跟踪、指导、落实、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县旅游局设两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信息,信访、保密、后勤、文书档案等工作,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指导和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拟订旅游教育培训的方针、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和有关业务;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组织导游人员的培训教育、年审、换证,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等工作。
        (二)业务股
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指导监督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急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内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的质量规范及管理工作。并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拟订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及旅游资源开发战略,指导连南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与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旅游局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旅游局事业编制和人员分布表

序号

职能

股室

名称

股室领导职数设置

工作人员(不含股室领导)(名)

行政编制

(名)

事业编制(名)

备注

正职

(名)

副职

(名)

1

办公室

1

1

 

 

2

 

2

业务股

1

1

 

 

2

 

单位

领导

1正2副

 

 

3

 

合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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