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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时间: 来源:大麦山镇 访问量:- 【字体:

  大麦山镇党委、政府设下列 9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理政协委员议案等工作。负责依法管理本镇区域内民族、宗教方面的各项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本镇辖区内涉及统战、侨务等方面的事务。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辖区内各村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挂点联系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村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承担县监委派出监察组的日常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负责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承担服务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功能。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和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林渔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农业发展、产业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本农田管理以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措施意见。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工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三资”管理。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管理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会同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八)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负责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乡村规划建设、生态保护、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对行政执法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城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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