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承担全县依法治县和法治督导工作。
(三)法制股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监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六)公共法律服务股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作。指导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七)行政复议股
办理向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民商诉讼应诉。
(八)公职律师事务所
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公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九)法律援助处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十)公证处
办理各类国内民事、经济公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