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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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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后勤保 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 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 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 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 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 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 关、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本 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 负责本部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 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 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 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指 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 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协调推进市 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战略和发展 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 理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市场监 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订规范性文件。承担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能。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执法监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市场监管综 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 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助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 门、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 县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市场监管 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 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承担打 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 导和监督全县“双打”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双打” 活动,组织指导开展流通领域商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推 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指导协调全县本 系统稽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工作。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就市场监管方面咨询、投诉、举报 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 消费维权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 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县本级、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有 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有关 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 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 实施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 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 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扶持个体 私营经济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服务措施,承担建立完善小微 企业名录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工作。做好本部门 服务窗口工作。       

  (五)信用价格与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股(规范直销与打 击传销办公室)。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 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 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应用和管理工作。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 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 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 建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 的制度措施、工作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 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 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大 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 击传销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 并实施全县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法对全县经营者集中 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协调指导企业在国外 (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质量标准化与计量股。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 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 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各镇和专 业性监督。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 强县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 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 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 开展产品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 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 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 与标准融合发展。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 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 活动。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 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实施计量 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 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 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 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 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和改革工作。组 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七)知识产权与市场规范管理股。组织指导对各类商 品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 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 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 登记。组织指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 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 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 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 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涉外保护工作。拟订组织实施鼓 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 务政策。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 产权强县建设。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 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 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商标抢注、 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指导落实商标、专利、 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 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 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 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 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 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生产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安全、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特殊食 品、食用农产品等安全形势。拟订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 产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 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 展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 品监督抽检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 的监测和查处工作。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 域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 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检 和处置工作。组织食盐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 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药品、 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定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医 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 施。依职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医疗器械 经营及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 回、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 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 协助开展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 和依法处置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 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定化妆品经营、使 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和指导化 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 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监督实施化妆品问题产 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监督抽 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 依法处置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组织实施并指导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包 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 测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设备、 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承压 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 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 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 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股。负责工商、质监、食品、 药品、物价、反垄断、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粮食流通 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协调与应急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 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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