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外事、机要、普法、档案、印章管理、后勤、政治和业务学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负责本系统信息、保密、教育宣传、信访、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各类教材管理;参与起草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基层教代会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语言文字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统筹全口径全方位教育帮扶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有关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指导、管理教育局机关、学校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统战以及工、青、妇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党纪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计财审计股
负责本级及指导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教育收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负责本级有关财政性教育资金分配、监督工作及指导项目单位和局机关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政府采购管理;负责机关及指导各类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采购、安全管理及预结算工作;承担机关经费预决算和管理以及监督各类学校经费预决算和使用工作;负责教育基建和经费统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局机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教育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县范围内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指导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学制、学籍工作;统筹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课程计划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负责教育装备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工作;承担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四、思政股
牵头拟订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校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校网络安全教育;负责教育系统民族教育、宗教教育、国防教育、国际理解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和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负责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关爱留守儿童、关工委、老促会工作;参与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防范事故的措施;负责校车管理工作。
五、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指导各类学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各类学校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队伍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干部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及各类学校干部任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及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工作;负责教育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负责教职工违纪立案、检查、惩处工作;负责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协助民兵工作;负责对群众投诉或领导批办件的查处工作。
六、招生成教股(县人民政府招生办、县人民政府成人教育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统筹普通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相关招生录取工作;统筹管理职业技术教育,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学籍管理、课程和教材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指导、管理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技术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与专业的调整;指导协调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审批和日常监管;协助征兵工作。
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统筹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教育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校外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校外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反映和处理校外培训重大问题;统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