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的通告
南府〔2017〕3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
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县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县城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安全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从2017年4月1日起,县城的民族一路、民族二路、瑶山路、黄埔路、朝阳路、东门街、立新街、大新街、陈屋街、东风路、盘王路、府前路、沿江东路设置为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禁止超载超限车辆、黄标车、载客三轮摩托车进入上述县城中心区域载货或非法载人。违者,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置。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以理解和支持,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
特此通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