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成果的通知
南府〔2019〕55号
关于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经2019年12月26日县政府十五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成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凡涉及《关于公布实施<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30号)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用途修正相关内容同时废止;凡涉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相关办法、政策、计价补缴出让金的均按照本通知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编制项目评估范围及地价内涵
2.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级别价格及范围
3.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