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向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2019〕11号
关于甘向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及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甘向荣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唐小洪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杨建明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房慧梅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邓伟强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峻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黄伟欣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丁卫月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房卫雄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邓茂林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德明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亚明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房斌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连南瑶族自治县体育局、连南瑶族自治县版权局)局长职务。
龙志伟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滔源同志任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土生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毛监文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农业局(连南瑶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