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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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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府办函〔2018〕34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

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切实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协调解决全县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我县政府机构部门人员调整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作相应调整。

一、调整后的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扶贫办、县经促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

落实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本辖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县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单位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县编办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县扶贫办

做好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统计及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扶贫政策和就业创业精准扶贫联动工作。

(五)县经促局

将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参与完善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拟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就业扶持政策,制定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的收费政策,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县教育局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大学生的帮扶,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配合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

(七)县科技农业局

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就业协调发展;指导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工作。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动落实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调查研究,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八)县公安局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提高服务水平;重视就业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化解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九)县民政局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落实军队退役士兵安置有关政策。

(十)县财政局

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创业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拨付就业创业各项补助资金;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十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制定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县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二)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时,对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协助人社部门对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是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进行书面审核;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十四)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指导各地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促进就业机会公平。

(十五)县统计局

开展有关就业统计调查研究;提供就业有关统计信息,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十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落实相关工商登记规费减免政策;统计反映工商登记费用减免落实情况;依法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工商登记便利化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十七)县总工会

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资纠纷案件处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创业。

(十八)团县委

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支持广大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青年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培养树立和大力宣传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十九)县妇联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女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女性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培养树立和大力宣传女性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二十)县残联

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创业的服务活动;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招用残疾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

(二十一)县工商联。

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支持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二十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统计反映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二十三)中国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二十四)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开展和协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落实就业积极政策及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县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负责县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及人力资源信息工作;贯彻国家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法规,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机制;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员、辞职和辞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办理人员流动和就业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任务;负责制定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创业项目开发、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负责培训基地的开班审批备案、结业考试考核、创业培训证书发放、培训补贴审核、师资管理及教研活动;负责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补贴,协调办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推荐、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负责建立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并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开展创业服务;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组织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的培育与宣传;负责全县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组织和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包括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金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志刚  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昕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冬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潘永学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小敏  县编办副主任

            钟德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唐  瑶   县经济促进局副副局长

            魏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伟青  县科技农业局副局长

            罗志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班小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会战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房润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献忠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永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邱国良  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

            林海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唐秀兰  县扶贫办副主任

            伍文胜  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依甜  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宇枫  团县委副书记

            龙雪玲  县妇联副主席

            官葵红  县残联副理事长

            潘军强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邓本源  县国税局副局长

            林振辉  县地税局副局长

            邵金德  中国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副行长

            黄志林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沈水针  三江镇政府副镇长

            梁卓奇  寨岗镇政府副镇长

            盘泽辉  三排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谷军辉  香坪镇政府副镇长

            房恩明  大坪镇人大主席

            房四贵  涡水镇人大主席

            梁伟明  大麦山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房润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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