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7〕39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全光网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全光网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全光纤网络城市(简称全光网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宽带网络发展水平,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强规划引导,充分发挥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强政、信息兴业、信息惠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规划引导,强化属地政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积极性,以企业为主体,调动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
2.县镇联动,协同推进。县、镇协同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任务衔接,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电信基础运营企业的配合,扎实推进责任,保障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设目标、任务和验收标准
(一)建设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片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全光网小区”“全光网镇”“全光网村”为抓手,分片实施,分阶段推进,建设全光网县,实现城区、农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具体目标是:
1.城镇区域。推进新建小区光纤入户一步到位,加快对既有小区光纤改造,成片区推进既有小区实现光纤全覆盖。到2018年6月底,县城区域光纤网络全覆盖,实现全县城区用户100%光纤接入。
2.农村地区。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加快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到2017 年底,全县50%以上的自然村(20 户以上,下同)实现光纤网络覆盖,2018 年年底全县90%的自然村建成“全光网村”,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二)建设任务。
1.城镇区域。
2017年12月前:打造至少10 个以上“全光网小区”示范点。
2018年3月前:城区 60%以上小区建成“全光网小区”。
2018年6月前:100%以上小区建成“全光网小区”。
2.农村地区。
2017年12月前:全县打造10 个以上“全光网村”示范点,建成至少3个以上“全光网镇”。
2018年3月前:全县4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全光网村”。
2018年6月前:全县6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全光网村”。
2018年12月前:全县90%以上所有自然村建成“全光网村”。
2019年3月前:全县所有自然村建成“全光网村”。
(三)验收标准。结合我县目前光纤网络实际发展情况,并参照清远市的验收标准制定我县全光网城市建设相关验收标准(试行)如下:
1.主要指标说明:验收标准(试行)包括光网络覆盖率和光网用户渗透率两个维度指标,其中光网络覆盖率为硬性评估指标,光网用户渗透率为参考评估指标。光网络覆盖是指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对其进行有效覆盖即可,但不包括仅承担传输电视信号功能的光纤网络。光网络覆盖率是指区域内已有光网络覆盖区域与现有宽带(含光/铜)覆盖区域的比率;光网用户渗透率是指所在区域内光网用户与全部宽带用户(含光/铜用户)之比。以上指标数据以县级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光网接入能力和宽带用户统计数据为参考进行评估和验收。
2.全光网乡镇:区域内 90%以上的行政村为全光网行政村,全乡镇光网用户渗透率80%以上。
3.全光网行政村:辖区内 90%以上的自然村具备光网接入能力,辖区内光网用户渗透率80%以上。
4.全光网自然村:主要人口聚居地、学校、医院(卫生站)等具备光网接入能力。
5.光网接入能力:指区域内电信运营企业建设有提供50兆以上容量的光网接入点(城区200米半径,农村1公里半径),可满足所有用户需求,用户报装光网宽带可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光网接入容量不足,可在15 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扩容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全光网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强有力的推进保障机制。同时,结合创文创卫和城市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进城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光纤升级改造;大力推进辖区内工业园区、旅游景点光纤网络接入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村光纤入户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支持配合。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 号)、《清远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清府办函〔2016〕2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47号)的要求,全力配合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进行光纤网络改造和建设,无偿开放公共设施,禁止巧立名目收取任何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光纤网络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847-2012)两项国家标准。有关管理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导协调。建立工作督查推进制度,及时跟踪督办和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将全光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及相关单位。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在推进全光网建设过程中,按照本方案的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对达标的单位予以授牌(如全光网自然村、全光网行政村、全光网小区、全光网镇等)。达到全光网验收标准的镇及时将达标自查报告报送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由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审核汇总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通报。各镇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光网设施的支撑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服务。
(四)加强广泛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全光网建设的意义、建设进展情况等进行广泛宣传,对提前实现全光网目标的镇要进行重点报道,宣传光纤宽带网络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典型应用案例和重要作用,使广大民众、企业切实感受到全光网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全光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