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7〕120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
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领导我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我县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县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金文 县长
副组长:潘康凯 副县长
成 员:黄伟欣 县财政局局长
甘向荣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
周小明 县审计局局长
房剑辉 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江青洪 人民银行连南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由李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