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违法违规用地
查处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彻底扭转我县违法违规用地量大面广的被动局面,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违法用地查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新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与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效防止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县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该拆除的坚决限期拆除,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复耕复绿的坚决限期复耕复绿,坚决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100%,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5%以上,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2015年度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查处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李春益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熊必永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公安、林业、农业、水利、供电、住建、代建、安监、教育、扶贫、交通、招商、监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执法监察队,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工作责任书,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任务,严明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为确保此次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特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2016年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益 县长
副组长:熊必永 副县长
成 员:罗嫔静 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局长
潘英栋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卢德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荣康 县科技农业局副局长
陈永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房秀英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伟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永全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房叶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紫云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邓妹一 县扶贫办副主任
韩 鹏 县招商局副局长
曾海雄 县代建局副局长
杨石柱 县法院副院长
梁锦辉 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潘贤松 连南供电局副局长
房金锋 三江镇镇长
马海荣 寨岗镇镇长
沈碧霞 三排镇镇长
房卫雄 大麦山镇镇长
唐永春 大坪镇镇长
房六斤 香坪镇镇长
房戈道 涡水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由罗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665993),负责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查处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凡是违法用地必须100%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应拆除的违法占地建筑物必须100%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对已推土的违法用地必须100%复耕复绿;
(三)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要加强监管,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暂停动工,责令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专题会议,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并由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与土地监管责任书》。各镇政府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组织开展查处整治专项行动。
(二)核查阶段(4月)
对全县88宗违法用地进行实地核查,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弄虚作假,对上报数据负责。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分类统计,依法依规通过“四个一批”(完善用地手续一批、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立案查处一批)落实整改。
(三)查处整治阶段(4月至5月)
各镇政府分别在
(四)检查验收(6月至7月)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政府是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过问,分管领导要按工作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要重拳出击,动真碰硬,坚决打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治攻坚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核查,确保质量。要扎实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新农村建设用地、村民宅基地情况要重点进行清理,逐宗登记造册,确保整治质量,确保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定期对各镇查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将启动约谈和问责。
(三)严格执法,坚决从严查处。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要坚决管住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违法用地,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用地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大力宣传强制拆除违法违规用地的行动,将行动方案发至各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同时联合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二是各镇政府要增强村镇干部对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清醒认识,制定标语、口号,坚定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决心,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五)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各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动态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度,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上报县国土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六)全力以赴,加快建设用地报批速度。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以及扩大内需项目用地,要加快项目立项,落实好征地补偿安置、社保措施及各项经费预算,迅速组织用地报批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