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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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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府办2010〕62

 
 
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 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四项工作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县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到2012年底,各镇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县政府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二)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落实农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
1、落实基本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到2010年底,各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到2011年底,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落实基本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3、落实基本队伍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农村、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需的消防车辆、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农村、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1年底前,所有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4、落实基本设施建设。各地要争取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和发展。乡镇、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5、落实基本教育建设。农村、社区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和宣传橱窗等固定阵地,全面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做到“有志愿消防宣传队伍、有固定消防宣传牌(栏)、有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机关要建立“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坚持防消合一体制,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定期培训消防监督人员,提升消防执法能力。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建设消防监督管理的网络系统,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探索合同制消防人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依法推动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建设,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要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对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进行总体验收、全面总结、全县通报。并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指导和检查监督职能。
(二)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各级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克服厌倦情绪,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强帮扶,确保实效。
(三)考核验收,落实奖惩。各级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012年10月进行总体验收。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构筑“防火墙”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连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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