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
防空警报的通告
南府〔2023〕56号
为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清远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6:00至16:15在县城区域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
警报方式:
序号 | 警报方式 | 鸣响时间(秒) | 停止时间(秒) | 反复次数 | 一周期共需时(秒) |
1 | 预先警报 | 36 | 24 | 3 | 180 |
间隔时间180秒 |
2 | 紧急警报 | 6 | 6 | 15 | 180 |
间隔时间180秒 |
3 | 解除警报 | 180 | 0 | 1 | 180 |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非紧急状态下的试鸣,您可以注意听辨各种警报信号,但不需采取任何行动。试鸣期间,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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