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府办〔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业经县委十四届第71次常委会、县政府十六届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决策事项组织承办部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定程序,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并认真组织实施。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