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清府办函〔2023〕42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房志荣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潘献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黄海波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房靖洋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钊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罗会战 县经发局(招商局)局长
杨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邓亚明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房戈道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志刚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文雄 县委编办主任
吴剑钊 县教育局局长
钟国良 县公安局政委
房六斤 县民政局局长
唐小洪 县司法局局长
钟德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继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钟贤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桂远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局长
邓海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 忠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房志雄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房秀英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房洪波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张家剑 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班广全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班志辉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曾慧敏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罗权光 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副主任
邓小芳 县科协副主席
徐华东 县税务局局长
黄子宁 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局长
植成铭 连南供电局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邵永雄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 芃 中国人民银行连南支行行长
梁耀明 中国邮政连南分公司总经理
班小军 三江镇镇长
伍桂林 寨岗镇镇长
邓祎强 三排镇镇长
房秋明 大麦山镇镇长
唐海明 大坪镇镇长
李秀花 香坪镇镇长
唐金华 涡水镇镇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镇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邓亚明同志兼任。各镇同步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并于2023年6月2日前,将成立情况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