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麦山矿业场尾矿库销号的通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麦山矿业场尾矿库销号的通告
南府〔2023〕14号
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0〕85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注销办法》(粤安监规〔2018〕2号)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大麦山矿业场尾矿库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查,并会同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进行了复核。县人民政府对该库拟销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依规作出予以销号的决定。销号后,该库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由属地的大麦山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特此通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