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LNFD2020014
关于废止《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综合治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南府办〔2020〕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鉴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2〕89号)已不再适用,经2020年9月25日县政府十五届第82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7号)研究,决定对《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2〕89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