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南府〔2020〕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县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县委十三届第113次常委会议研究,报市委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唐金文 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
潘康凯 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贸、财政、税务、金融、公共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招商引资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县经济事务中心、县应急事务中心、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税务局、县邮政局、连南供电局、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连南支行、驻连南金融保险通信机构。
陈 哲 副县长(挂任)兼任越秀对口帮扶连南工作队队长,负责越秀-连南对口帮扶,协助常务副县长潘康凯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副县长徐小东同志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分管县对口帮扶办。
刘志刚 副县长,负责交通、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工程代建、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负责推进鹿鸣小镇项目。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科协、县台港澳事务局,连南汽车客运站、县烟草专卖局。
沈碧霞 副县长,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保基金管理、机关事务、妇女儿童、重大活动统筹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师发展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
徐小东 副县长,负责民政、农业农村、科技、脱贫攻坚、退役军人事务、水利、供销、气象、板洞食水工程、塘冲食水工程、移民、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利局、县信访局、县水利事务中心、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供水公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政协,县民族宗教局、县残联、县气象局、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房春华 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土地储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史、地方志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县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县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县市政局、县瑶族博物馆、县文化馆(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融媒体中心、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市国营小龙林场,省广电网络公司连南分公司、驻连南媒体机构。
陈 军 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打私、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联系县人武部、驻连南部队,县法院、县检察院。
沈颂君县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副县长徐小东同志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韩 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