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范围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的通告》解读
《在县城范围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的通告》解读
副县长 黄桂棠
2017年3月30日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轮摩托车以其便捷、快速、运载量较大的特点日益普及,但又由于其非法载客、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横穿等违法现象普遍,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尤其是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越来越成为我县县城交通管理的难题和顽疾。挤占了我县城有限的道路资源,侵犯了合法营运出租车和公交车辆的合法权益。为大力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镇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县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县城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安全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该文件。
二、主要内容
从2017年4月1日起,县城的民族一路、民族二路、瑶山路、黄埔路、朝阳路、东门街、立新街、大新街、陈屋街、东风路、盘王路、府前路、沿江东路设置为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禁止超载超限车辆、黄标车、载客三轮摩托车进入上述县城中心区域载货或非法载人。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严管街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告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1款第13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扣3分”。
四、群众主要疑问解答
对于群众普遍反映在县城区域出行难的问题,现我县德耀出租车公司的15辆的士和3条线路的公交车已投入运营,加上“滴滴打车”逐渐普及,出行难问题基本能够得到解决。原三摩非法载客车主反映禁行三摩后生活无着落的问题,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局进行劳动力转移就业、低保保障等方式帮助解决。黄标车及超限超载车辆禁行依据,由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和县交通运输局提供。
五、制发程序
2017年2月15日经县法制局合法性审核,2017年2月16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