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百千万工程”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百千万工程”促进
农业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贷款贴息实施
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发力县域经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规范农业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助力连南乡村振兴,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有力金融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和意义
巩固拓展金融脱贫攻坚成果,支撑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信贷支农作用有效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等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十二大点: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牵引的“百千万工程”要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配套措施,引导更多社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2.巩固拓展金融脱贫攻坚成果,支撑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信贷支农作用有效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资金来源:每年财政安排500万元,三年共计1500万元。
(三)合作机构:银行机构。
(四)实施期限:自方案印发起36个月内。
(五)贴息对象: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注册、登记或备案,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涉农生产、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并将所有贷款资金投入连南涉农产业相关项目。(六)贴息要求:1.贷款贴息原则;2.贷款贴息标准;3.贷款贴息额度;4.贴息计息时间;5.贷款贴息方式;6.贴息负面清单。
(七)贴息申请时间:每年5月。
(八)贴息贷款适用范围:1.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涉农项目的新建改扩建生产厂房、生产设施、基础设施,购买生产加工设备、土地流转、采购农资种苗等。2.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有具体经营项目,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镇产业政策导向,优先支持提质扩容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连南特色农业产业及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
(九)贴息申请流程:贷款主体填报贴息申请表→合作银行审核及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属地镇人民政府汇总(附件2)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贴息相关材料→报连南瑶族自治县“百千万工程”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贴息领导小组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县财政局发放贴息资金。
(十)贴息资金监管: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合作银行及镇人民政府定期对贷款贴息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和贷款资金绩效情况。
(十一)工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合作银行各司其职。
(十二)其他事项:本方案所提到的“万元”为人民币,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局。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该《方案》实施具体事项由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866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