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县城品质、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为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策依据和实施指导,系统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民生短板,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和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四方面内容,含1个附件。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二是工作内容,明确改造对象、改造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程序;三是年度工作安排,明确改造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计划;四是保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资金筹措机制等,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附件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分类细则。
四、制定亮点
《工作方案》除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外,在改造内容、改造要求、资金筹措方式、组织实施形式等方面都作了详细、全面的规定,是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升级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代建等十多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协调统筹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强调民众参与性。要求遵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实施,明确规定在开展实施前,要与居民充分协商,尊重居民意愿,同时注重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古建筑的保护单位工作。要求多方参与,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后,向政府申请纳入改造,并主动参与改造全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三)改造资金筹措多样性。按照居民、市场、政府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推进,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即除了中央补助资金外,还鼓励以企业投资、捐资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捐资或捐赠城市家具、雕塑等项目,原产权单位通过捐资捐物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要求,要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改造全过程及改造后的指导、管理、服务,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