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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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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管理

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起草背景

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于2019年1月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同意开始建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提升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以下简称石漠公园)建设和管理水平,保护和合理利用岩溶森林生态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目标

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是连南县委县政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而申报建设的。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石漠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达到把石漠公园建设成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林下产业与生态旅游为主要发展方向,集岩溶生态保护保育、生态旅游观光、森林康养休闲、自然科普教育、体育运动参与、地方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石漠公园,将全面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科普宣教基地标杆、全国石漠化治理成果展示样板国家旅游示范4A景区打卡点。

三、制定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程序

《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管理办法(暂行)》于2022年6月1日通过清远市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管理办法》于2022年6月15日-7月14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7月14日,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管理办法(暂行)评估方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202292日召开听证会,听证过有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于2022年9月6日进行了初审,县司法局于202299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2022926日通过县政府十届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四章,一是第一章总则”,说明制定本办法的背景、法律依据、石漠公园的概念和建设目标、石漠公园的四至界线及范围:行政区域位于三排镇境内;二是第二章规划与建设”,规定石漠公园建设遵循的原则、公园的分区划分及各区功能、管理机构和上级的监督指导部门、公园开放和护林防火;三是第三章保护与管理”,对破坏石漠公园行为的禁止和奖励、执行本办法的机构部门;四是第四章附则”,《管理办法》实施的解释部门和起止时间

六、《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

《管理办法》由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有效期3年。如因法律、法规、政策修订致本文件失效或部分失效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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