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给予优惠的规定》的政策解读
《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给予优惠的
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落实好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优惠制度,保障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发〔2021〕30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给予优惠的规定》。
二、规定要点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县农村户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纯生二女结扎户(2016年1月1日前落实结扎,以下简称为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及其女儿。
(二)符合规定的条件
1.纯生二个女孩,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夫妻,包括曾经生育过二个女孩,其中一个死亡符合规定再生育一个女孩的。
2.再婚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列入本规定优惠对象:
(1)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女孩,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按政策规定经审批生育一个女孩的;
(2)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女孩,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二个女孩,另一方未生育过,且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二个女孩,再婚后没有生育,且没有与配偶的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
抚养关系的认定:以再婚时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为依据,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未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三)规定的内容
1.实施“成才工程”。县政府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的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儿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学金;考上大学全日制专科的一次性发放1000元奖学金,考上大学全日制本科的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学金。
2.实施“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享受全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由县政府为其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育龄夫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额缴费补贴,按最低缴费档次缴费补贴。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金额为每人每年180元(补缴2021年度),以后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享受,由县政府为其全额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三、制发程序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给予优惠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发程序如下:
1.经县卫生健康局请示,2022年2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定》。
2.2022年2月,县卫生健康局针对《规定》征求了县司法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三排镇、大坪镇、香坪镇、三江镇、涡水镇、大麦山镇、寨岗镇等12个单位意见,其中,有10个单位反馈无意见,2个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给予了采纳。
3.2022年5月11日,在县卫生健康局主持召开听证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其他组织、企业派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充分听取各代表的意见,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听证会反馈的意见重新完善方案,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4.2022年7月4日,县司法局委托广东省大观律师事务所对《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5.2022年8月1日,县政府十六届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规定》。
6.2022年8月25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规定》(南府〔202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