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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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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活动组织者和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我县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我县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努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67号)的规定,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实施细则》的背景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淘汰落后产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2018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列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把“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列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化建设刻不容缓。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4.《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5.《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

  6.《清远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一)根据《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清远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和各镇政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等,研究起草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县应急管理局完成《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向各镇安委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县应急管理局发函《关于提请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给县司法局进行法律顾问,并组织我局进行规范性文件评估,起草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均无异议。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予以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清远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进行细化而制定的,对《办法》和《细则》有关定义作了进一步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并在程序上明确有关要求。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我县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我县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努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第二章组织与职责。规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镇安委会、县各有关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序开展。第三章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估与控制。规定以风险信息“网格化”管理的办法,对风险点危险源开展数据采集、调查、建档,做到“一源一档”,建立最小“网格化”单元的全面风险点危险源清单,采用风险矩阵法,科学评定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第四章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和预警。规定对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动态化管理,对新增、关闭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动态跟踪,确保风险点危险源相关信息得到及时更新。通过采取宣传、培训教育、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督促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第五章监督、考核、责任。规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镇安委会、县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考核、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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