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面清理县政府及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公布全面清理县政府及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对2010年—2020年县政府和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本《公告》。现就《公告》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补充通知》等规定,我县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工作,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我县对2010年—2020年期间县政府和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拟保留的连南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份,拟保留的连南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份,保留理由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或者尚在有效期内;拟废止的连南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9份,废止理由是项目已经完成、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或者已过有效期等;拟认定不属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8份,理由是属于一般公文;拟修订的连南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份,理由是由于政策调整、或未走规范性文件程序。
三、实施时间及相关要求
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责任单位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发文,负责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被撤销或职权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相关链接: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清理县政府及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