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 政策解读
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市政府也分别制定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清府办〔2019〕30 号)。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根本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决策部署、推动劳动者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举措。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县政府审议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
连南是粤北山区县,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县,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提升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不但解决县内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还要根据珠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相关技能人才的培养,精准扶贫、转移城乡劳动力就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提升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目标导向,强调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全方位支持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明确持续开展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按照培训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培训规模,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为稳定连南就业局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三、《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和稳定就业局势新要求,《实施方案》突出连南特色,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确定了工作重点。聚焦三类重点人群。面对劳动力数量和素质不足的双重挑战,明确培训的重点群体为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着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培训,面向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当前职业培训工作的突出矛盾,促进重点人群技能就业、技能脱贫和稳定就业。《实施方案》结合连南实际,针对不同群体,提出要深入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粤菜师傅”工程、“南粤家政”工程、企业学徒培养工程、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工程、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等十项重点工程,也将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以及各类残疾人专项培训等纳入行动计划覆盖范围,使优惠政策覆盖更多的劳动群体。
四、《实施方案》的创新突破
《实施方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主要在四个方面体现广东特色和创新突破:一是扩大培训项目覆盖范围,明确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纳入到培训和补贴范围。二是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结合实际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鼓励各地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等等。三是统一服务平台,明确要加快完善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县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供给主体和参训对象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防止发生重复领取和骗取补贴等情况。
五、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作用
企业是用人主体,最了解用人需求,也最清楚需要培训什么技能。《实施方案》明确要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要求各类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新录用员工和转岗转业职工的适岗能力培训计划、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同时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成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并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激发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积极性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职责,同时,技工院校又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实施方案》明确要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强调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
七、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
目前我县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一支重要的培训力量。《实施方案》明确所有补贴培训项目,要全部向具备合格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对企业自主开展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受委托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要发挥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开展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的各类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
八、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升级。一是明确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吸引力,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配合市人社局制定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并要求将通用职业素质、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求职能力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二是提出要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三是强调加快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等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四是明确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强加对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及其合作方式加强引导。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发展,建立同业交流平台。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同时要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提供各类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服务效率。
九、加大资金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可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鼓励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依法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