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竞价选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二、招选数量
1家
三、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
2.项目预算:约2.4075亿元(以连南财审中心最终审定为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监理招投标工作。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4.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采购单位必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中的机构,具有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提交公司在清远市内近三年的业绩清单及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清远市近三年业绩(复印件)。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909室
联系人:成先生,联系电话:0763-8660683
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公告期间,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报名表中择优选取3家进行摇珠方式选取,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若公告期间只有3家以下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视为作废。
报名要求:
报名及递交参选资料的申请机构代表需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其他:
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服务类招标代理费用:
服务类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按100万作为计算基数收取服务费,不再下浮。超过100万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计费标准计取,不再下浮。
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