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招选数量:1家
三、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项目预算:240万元。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1.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4.完成委托方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中的机构,具有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具有农业领域相关的代理工作经验,提交公司在农业领域近三年的业绩清单及内容;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信誉、业绩、服务质量和办公条件,三年内在代理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六、申请文件的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配备服务团队资质、近两年营业状况、近三年类似代理项目的工作业绩表(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
资料应密封,申请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件备查,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313室;联系人:房瑞欣;联系电话:0763-8662570。
九、遴选确定
公告期间,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报名代理中择优选取5家进行摇珠确定,并将选取结果进行公告。摇珠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申请人到场参与摇珠,被通知的申请人必须于摇珠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若被通知的申请人在摇珠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则视为放弃资格。
十一、其他
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