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大麦山段)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大麦山段)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大麦山段),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择优随机选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选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二、招选数量:1家
三、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大麦山段)
2.项目预算:约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级审拨为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山那抹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大麦山段)招投标工作。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4.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是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的。
3.提交公司在清远市内近三年的招标业绩清单及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六、申请文件内容及报名要求
1.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截图;清远市近三年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办公室(可邮递);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763-8233560
九、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所有申请文件中择优选取3家进行摇珠方式随机选取。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计算结果下浮35%后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