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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时间: 来源:县发改工信科技商务局 访问量:- 【字体:

各有关销售企业(门店)相关行业协会、广大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清远市2025年度电动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报名

现按公开公平、自愿参与原则,征集2025年度清远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含个体工商户)。

(一)活动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截止日。

(二)活动商家要求

1.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销售门店)。

2.销售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要求,同时不提供非法改装服务。

3.保证所销售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销售门店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所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本销售门店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6.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报名及确定流程

活动期间,自愿参与且符合以旧换新活动要求的销售门店,可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由属地确认后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适时公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名单。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活动商家报名表(见附件1)

2.销售门店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二、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2025年度内每人限补贴一辆新车。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二)补贴申领流程

个人消费者向销售门店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进入清远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平台申报,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或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

2.个人消费者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

3.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发票;

4.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5.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

6.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证明(旧车回收证明由具备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件、收款账号、联系方式、回收证明、销售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等信息须保持一致。旧车回收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申领2024年补贴的回收证明不得重复使用),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企业申报电话:8660081   联系人:薛诗郡

 

附件:1.活动商家报名表

2.销售门店承诺书

3.车辆合法承诺书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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