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年)》听证会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年)》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拟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09:00
会议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
行政服务中心16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水利局、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派一名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户籍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三)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四)听证会代表应熟悉《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相关情况。
(五)听证会代表应当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4年9月14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相关单位于9月14日前将《参加听证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通过粤政易报至县林业局唐敏怡处;其他报名参加听证人员将《参加听证人员报名表》于9月14日前寄达(送达)县林业局。
联系人:唐敏怡,联系电话: 0763—8666980。
邮寄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6楼县林业局生态修复和林长制工作股,邮政编码:513300。
报名邮箱:ln8666980@163.com
六、其他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1月5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