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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唐桂英)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不动产继承公告

                                编号:不动产登继承2024070101

唐桂英对坐落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上吉巷40号原登记潘奇锋(已死亡)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南府国用字(89)第00549/18260100322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及律师审查法律意见书,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登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100号行政服务中心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866240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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