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首次申请审核情况公示
2024年3月,我县共收到38位原民代课教师提交的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向清远市工作年限 1-9年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将2024年符合首次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持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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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连南瑶族自治县首次申请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