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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2017年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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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伟博同志挂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20176月起,时间2年)。

李知用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县考评中心主任;免去县委副科长级组织员职务。

潘军强同志任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正科职),兼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县政法系统党委委员,县司法局(法制局)党组副书记,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王雪梅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班广全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沈勇强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陈永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房志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莫鸣晓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石洪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潘英栋同志任县司法局(法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黄家浩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荣同志任县文广新局党组成员。

罗文坚同志任县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副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南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文勇同志任县食药监局(县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

邱国良同志任县社保局副局长;免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福清同志任县社保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永城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罗志尚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兼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房志鸿同志兼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免去县渔政大队教导员职务(5月)。

唐冰同志任县渔政大队教导员、县科技和农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委党校副校长、主任科员职务。(5)

房海锋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房军同志任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清同志为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唐刚同志为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宣教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甘继东同志任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工商联副科干部职务。

房秀芳同志任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志红同志交流到县档案局工作,保留副科职级待遇(按副科级干部管理);免去县社保局副局长职务。

保留潘建民同志副科职级待遇(按副科级干部管理);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保留邵泉宾同志副科职级待遇(按副科级干部管理);免去县社保局副局长职务。

唐海同志调整到县信访局工作,保留副科职级待遇(按副科级干部管理);免去大坪镇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大坪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杨建明同志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蓝火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名华同志县考评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龙志伟同志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城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赞扬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学情同志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唐二妹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县农林水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科农局主任科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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