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动态(2014年3—4月)
张春荣同志挂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莫都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登峰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杰辉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三江镇党委副书记;
孔记锋同志任县纪委常委;
黄秋荣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甘国越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肖新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挂任县考评中心常务副主任(不占职数);
邱国良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巫锡钦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罗焕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邹赚青同志挂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志军同志任县发展计划系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欧永强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罗崇慧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
陈国光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唐瑶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罗云毅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熊钰皓同志挂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潘党恩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卢德成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房慧梅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潘康才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唐剑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免去县卫生系统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张永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免去县地方公路站站长职务;
蓝伟党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李细征同志任县卫生系统党委书记,免去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房国荣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柳总移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丁卫月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存瑛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房海锋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邓勇安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古小燕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蓝美燕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肖雄兵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免去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唐南琳同志任县依法治县办主任;
古志年同志任县档案局(馆)局(馆)长,免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正科长级纪检员职务;
甘庆裕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统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不再挂任县考评中心常务副主任(不占职数)职务;
唐红华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提名辞去香坪镇副镇长职务;
聘任房海明同志为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聘任周丽英同志为广东瑶族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潘朝晖同志为县供销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惠珍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房永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免去香坪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金就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小忠同志任香坪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巫嘉锐同志任涡水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彬彬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房文浩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沈雪峰同志任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教导员,免去涡水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温玉恩同志挂任寨岗镇党委委员(从2013年6月起,时间3年);
李伟斌同志挂任寨岗镇党委委员(从2013年6月起,时间3年);
余锦晖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盘伟明同志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县科技和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曹阳龙同志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县科技和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罗绍青同志保留副科级级别生活福利待遇,免去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金福同志保留副科级级别生活福利待遇,免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东委同志保留副科级级别生活福利待遇,免去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王润嵩同志县人大农村委主任职务;
免去房辉红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卢池鹤同志县对外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