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房远宏
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202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决定任命:
房远宏同志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丁卫月同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