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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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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向荣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委主任;免去其县经济发展系统党委书记,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不再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邱金灵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华侨民宗委主任;免去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房慧梅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提名为秘书长候选人;免去其县城建交通系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不再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曾文锋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免去其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知用同志任三江镇党委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黄海波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副书记。

詹会仁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欧博红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免去其大坪镇党委委员职务。

沈威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提名免去其三江镇副镇长职务。

黄丹丹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

提名林欢快同志为三江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卢钊同志为三江镇副镇长候选人。

张其誉同志任寨岗镇党委书记;免去其三江镇党委书记职务。

邱美英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副书记。

曾柏威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委员。

杨玉祥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委员、提名任寨岗镇武装部部长。

梁璟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委员。

提名余庆伟同志为寨岗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黄雪萍同志为寨岗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唐英杰同志为寨岗镇副镇长候选人。

陈祥乐同志任寨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试用期一年)。

房春红同志任三排镇党委书记;提名免去其三排镇镇长职务。

邓祎强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三排镇镇长候选人;免去其团县委书记职务。

刘俊华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娇珑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大麦山镇党委委员职务。

邓平同志任三排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所长。

提名周乐同志为三排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陈炜玮同志为三排镇副镇长候选人。

房海鸿同志任大麦山镇党委副书记;提名免去其大麦山镇副镇长职务。

房小平同志任大麦山镇党委委员、提名任武装部部长;提名免去其三排镇副镇长职务。

唐文同志任大麦山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大麦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提名莫璨瑛同志为大麦山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曾俊华同志为大麦山镇副镇长候选人。

房帮一同志任大麦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碧文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副书记。

吴玮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提名曾艳华同志为大坪镇副镇长候选人。

杨国琳同志任香坪镇党委副书记。

唐城同志任香坪镇党委委员、提名任香坪镇武装部部长。

邓志勇同志任香坪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提名李道拾同志为香坪镇副镇长候选人。

黄林武同志任香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升飞同志任涡水镇党委副书记;提名免去其涡水镇副镇长职务。

潘栋柱同志任涡水镇党委副书记;提名去其寨岗镇党委委员职务。

提名唐志琛同志为涡水镇武装部部长。

林尚武同志任涡水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大麦山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大麦山派出所长职务。

提名沈水针同志为涡水镇副镇长候选人;提名去其三江镇副镇长职务。

提名黄文龙同志为涡水镇副镇长候选人。

提名唐培珍同志为涡水镇副镇长候选人。

曹杰同志任涡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试用期一年)。

邓伟明同志任县纪委常委。

董芳园同志任县监委委员;免去其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陈国辉同志任县监委委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曾立志同志任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唐秀兰同志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刘文忠同志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房靖洋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耀坚同志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免去其三排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原则同志任县委编办副主任;免去其寨岗镇党委委员职务。

唐瑛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免去其三排镇副镇长职务。

罗会战同志任县经济发展系统党委书记,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罗荣康同志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钟能晓同志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三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何德铭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盛金兵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叶志辉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房林敏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飞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巫嘉锐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香坪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香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东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郑子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信息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房盛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森林分局教导员职务。

王流洋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寨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钟永灵同志任县公安局涡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叶智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桂梅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海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涡水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职务。

蓝碧春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提名免去其三江镇副镇长职务。

潘汉明同志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免去其寨岗镇党委委员、提名免去其寨岗镇副镇长职务。

房洪波同志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免去其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谢继东同志任县城建交通系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梁卓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提名免去其寨岗镇副镇长职务。

邓玉梅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邓高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三排镇党委委员、提名免去其三排镇副镇长职务。

黄文龙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提名免去其大麦山镇副镇长职务。

唐四贵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伟欣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办主任职务。

潘启情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办常务副主任职务。

唐邓贵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提名免去其涡水镇副镇长职务。

杨旭升同志任县委农办(乡村振兴局)专职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房兴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潘雅璇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卫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陈若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寨岗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蓝宇飞同志任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寨岗镇党委委员职务。

陈志练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房荣辉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旭明同志任县政府接待科科长。

梁伟明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潘英栋同志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艳同志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房程同志任县史志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石水坚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泽宇同志任县代建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梁伟明同志任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海荣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免去其寨岗镇党委书记职务。

邓茂林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免去其三排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房恩明同志的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赵翔辉同志的县人大农村委主任职务。

免去邓桂荣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潘思勇同志的寨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提名免去房杰同志的大坪镇副镇长职务。

提名免去房霖同志的涡水镇副镇长职务。

提名免去唐国辉同志的涡水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龙雪玲同志的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盘建辉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卫忠同志的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国良同志的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房亚冰同志的县史志办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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