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动态(2019年9月)
杨国亮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提名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房志荣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提名免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文婷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
潘俐君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提名免去其的寨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邱美英同志任寨岗镇党委委员。
蒋丽梅同志当选为寨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沈勇强同志任大坪镇党委委员;免去其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房四妹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聘任班广全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免去其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房二妹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不再聘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聘任赵秋莲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唐学情同志为县瑶族博物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瑶绣研发中心)馆长(主任);不再聘任其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聘任周丽英同志为县瑶族博物馆副馆长;不再聘任其广东瑶族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聘任黄文瑾同志为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房惠瑛同志为县文化馆(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中心)馆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唐丽萍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的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蒋海秀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不再聘任其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副主任(按副科长级干部管理)职务。
聘任钟伟繁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不再聘任其县地方公路站站长职务。
聘任沈胡堂二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海军同志为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主任(所长);不再聘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按副科长级干部管理)职务。
聘任曾东秋同志为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吴斌同志为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沈汉忠同志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曾海雄同志为县水利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的县城建交通系统党委委员,不再聘任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按正科长级干部管理)职务。
聘任陈锦秋同志为县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聘任其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房一贵同志为县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邱国文同志为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
聘任罗权光同志为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春荣同志为县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主任,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不再聘任其广东瑶族博物馆馆长职务。
聘任房四哥同志为县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潘春林同志为县经济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的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刘燕华同志为县经济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的县无线电管理站站长职务。
聘任罗绮同志为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主任。
聘任江玉花同志为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房建辉同志为县应急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桢科同志为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振华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县开放大学)校长(比照正科长职级管理)职务。
聘任曾海原同志为县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主任(校长);不再聘任其县教学研究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主任(校长)(比照副科职级管理)职务。
聘任潘康才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县开放大学)校长(比照正科长职级管理);免去其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保留周柏青同志副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县开放大学)副校长(比照副科长职级管理)职务。
聘任张海雄同志为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的县板洞水库管理局局长职务。
保留房建文同志副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的县移民新村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保留何卫民同志副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的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主任职务。
保留黎仕清同志副科级干部待遇;免去其的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石柱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提名免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甘向荣同志的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不再聘任黄子宁同志的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按正科长级干部管理)职务。
免去邱镜明同志的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鹏同志的县招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