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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防工程拆迁安置点配套建设项目(441826001008GB4125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我局收到城防工程拆迁安置点配套建设项目(441826001008GB4125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风路桥头巷

  二、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3日(10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2.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网站//www.secure-stuff.com/qylnzrzy/gkmlpt/index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行政服务中心16楼  邮编:513300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林业)局

  咨询电话:0763-8661576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023年11月14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风路桥头巷,于2023年3月核发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821.75平方米 (合2.7326亩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容积率≤1.3,建筑密度 ≤21%,1821.75㎡≤计容建筑面积≤2370.54㎡。建设单位按程序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依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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