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新建石泉中学、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为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新建石泉中学、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于2022年10月26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编号:4418002022047)。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三、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新建石泉中学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属于市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使用预留规模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发展,解决连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存问题,推动连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上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不符合连南瑶族自治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新建石泉中学、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库项目、民族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为保障以上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特编制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二)调整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联红村、五星村;寨岗镇石坑浪村、阳爱村、金光村,面积共12.6269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其他土地,调整后其规划用途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连南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变。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pdf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