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清理县政府及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结果的公告
LNFD2021004
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清理县政府及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结果的公告
南府〔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县对2010年—2020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拟保留的连南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21份,保留理由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或者尚在有效期内;拟废止的连南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49份,废止理由是项目已经完成、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或者已过有效期等;拟认定不属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48份,理由是属于一般公文;拟修订的连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份(附件4),理由是由于政策调整、或未走规范性文件程序等等;拟保留的连南县直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份(附件5)。现将清理后决定继续有效、废止或认定不属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宣布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请责任单位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发文,负责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被撤销或职权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附件:1.拟保留的连南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废止的连南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认定不属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修订的连南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5.拟保留的连南县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