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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来源: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2021年,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县委“十大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推进连南法治政府建设,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以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常抓不懈。

    为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自2019年3月25日县医保局挂牌成立组建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3月30日,医保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等学习;4月27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7月23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根据县依法治县办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于12月24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课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文,并组织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局长丁卫月要求本单位业务股室和执法人员要根据新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定义、种类及其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认真梳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继续实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在新法施行后,严格按照新法的规定实施。及时、准确、完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坚持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经过法制审核人审核。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规范经办流程、统一经办标准、优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化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直接刷卡结算。2021年1至11月份,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救助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25651人次,直接结算支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共642.77万元;另外,受理各镇因病致贫人员及低收入家庭对象申请医疗救助194宗,核实、审批医疗救助金额451.12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作用。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政府公开网站、群发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

    (五)强化规范执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落地。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执法人员信息和案件处理信息,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购置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装备,力争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12月31日,我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数为0件,行政检查数为14条。二是主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我局通过县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医药机构公示等形式最大范围内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六)开展专项活动,丰富法治建设内涵。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通过组织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两定”机构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3月8日举办医保政策知识竞赛,全县各镇人社所及医疗机构经办业务人员共29人参加,进一步提高连南医保从业人员医保工作知识水平。派发给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宣传折页、问答手册等资料32000余份,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2.扎实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我局正面主动宣传条例,依据条例严格依法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通过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细化现场检查工作要求、规范检查结果处理流程等对我县9家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积极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和督查检查,1-12月份,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罚款共74.03万元。及时处理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中发现的线索6条,会同县社保局稽查股一起稽查核实,避免医保基金损失达20万元,确保医保基金运行中的安全;同时联合卫健局班子、纪检书记等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要求医院对违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开展医保法规培训学习、完善医保管理制度等。今年以来共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3轮,检查范围覆盖了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40家,暂未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定点药店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执业药师不在岗;二是个别药店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严格执行进店戴口罩措施。我局国庆期间抽查检查医保定点药店15家,针对基金监管专项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戴口罩进店等情况责令立即整改。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医保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监督落实,确保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合理支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按上级要求,及时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县医保局2019年成立至今,未制定有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聘请法律专家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专项检查等方面工作做到事前法律评估,全方位辅导我局法治建设,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四是重视复议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复议,今年我局行政诉讼0件,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0次。五是明确领导班子法制学习的主体责任和学习方式,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六是开展局长上法制课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采取专题学习、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底线意识,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人才缺乏。我局没有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均为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兼职,且没有人员取得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在开展法律法规适用、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处罚公平性审查等工作时,缺乏专业性,易造成工作被动。

    (二)法律依据不够健全。医疗保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关系复杂且有别于其他保障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约束,长期处于政策治理状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对基金安全运行较为不利。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生效,我局将严格按照该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尽快推动我县医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每半年召开1次支部会议听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建设。邀请专家对《行政处罚法》《社保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化培训,强化依法行政内涵培养,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综合能力。及时转变监管工作方式,做好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能的谋划,进一步提升治理监管水平。

    (三)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工作风险点,在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决定、行政审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重大案件的讨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健全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制度。将行政检查与协议监管分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双随机”方式对监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并将重大案件对外进行公布,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透明。

    (五)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召集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行业执法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密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结果共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够。整改思路和措施:加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工作力度,准确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规范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制度,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有效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执法力度不够。整改思路和措施: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案源管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各环节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执法人员存在人岗不适、力量薄弱、保障不足等问题。整改思路和措施: 加强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培训、考试等制度,不断提升专业性较强领域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控系统,提升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无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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