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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连南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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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连南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连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剑华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118号)的要求及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剑华同志切实担负起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常抓不懈、从不手软。全局已形成了自愿学法守法,自觉依法行政,自律文明执法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方联动聚合力,法治队伍得到强化

     法治队伍是法治自然建设的重要因素和基础力量,所有的工作都要靠人来落实、来推动。只有首先解决好谁来干的问题,才能保证法治自然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我们自然资源局立足自身实际,重点从组织领导、权责关系、专业力量三个方面,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自然资源法治队伍。一是高位抓好组织领导。将法治自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连南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责任清单》《连南县自然资源系统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等系列文件,全年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4次、开展季度督查考核4次,切实将自然资源局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各个股室的具体责任,从“纸上”落到“地上”。 二是逐步理顺权责关系。树立“大法规”理念,理顺局办公室与局执法大队之间的权责关系,形成办公室综合协调、执法大队主办的联合办案模式,改变以往执法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凝聚系统内部法治建设合力。三是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加强法律专业力量配备,聘请广东知名律师事务—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并落实1名专职律师负责我局重大决定事项、审核合同款项等重要工作并且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咨询论证和法律审查,对事前、事中、事后法律风险进行全程防控,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二、破立并举强制度,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法治体系是法治自然建设的核心领域和关键抓手,法治体系的完善程度代表着法治自然建设的成效大小。法治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连南县在现有成效基础上,着力补齐权力责任事项、行政争议案件分析、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制度漏洞,从而不断健全法治自然体系。一是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化。动态更新县本级自然资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清单内容和办事指南。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计250项,且已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确定。其中:审批类1大项8个子项、处罚类143项、给付类4项、奖励类16项、确认类6项、许可类31项、征收类7项、裁决类2项、其他权力类34项。二是行政争议案件分析动态化。每个季度定期汇总分析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发生的涉资源行政争议案件,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全县自然资源行政争议案件阶段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动态分析报告,就地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及时堵住容易引发纠纷的工作漏洞。2019年,因自然资源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出庭应诉共15宗,办结11宗,2宗撤销后重作处理,2宗暂未开庭。三是应对行政公益诉讼长效化。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当前形势,对历史遗留的闲置土地处置、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多次与县检察院进行联席会办,积极探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共同探讨解决方法。2019年至今,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

      三、定纷止争重维权,法治环境持续向好

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的自然资源权益。但随着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和利益诉求的不断调整变化,在实际工作中涉自然矛盾纠纷相对较多。这就需要我们在现有的法治框架下,依法依规进行化解,既要维护好群众权益,也要维护好部门权威。一是突出抓好政务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先后2次邀请清远市电视台和清远一周等地方主流媒体,通过政务热线、民生论坛等栏目,专题解读管护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禁毒工作等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征地补偿、土地转让等重大信息。二是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力度,综合运用“执法巡察仪”“无人机巡察”等先进技术手段,全县违法用地发现率、立案查处率均达100%,结案率在95%以上,2019年共处理群众来信62件,接待群众来访84起,有机融合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共同责任,采取定期通报进度、重点地区督查等措施加快问题整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涉土面积整改到位率已达100%,全县范围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意识更强、措施更严。三是不断强化信访工作。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监察、建立信访考评机制等举措,最大限度减少涉资源纠纷,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一些信访苗头被消除在萌芽状态,信访案件总量有所下降。2019年共处理群众来信62件,接待群众来访84起。对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逐一明确包案主体、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切实做到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在国庆70周年特别防护期等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

      四、深化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的开展;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4·15“国家安全日普法活动”4·24“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采取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和科普知识宣传。

2019年,是自然资源系统谱写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新篇章的奋进之年。我多次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强调无论哪个方面、哪项工作都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只有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有效提升自然资源供给质量、利用效率和创新动力。我们自然资源局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系统化夯实基础工作,高质量建设法治自然资源,进一步凸显和增强法治对全局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下一步重点抓好四大方面:

      一是重抓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实现“有案必备、有件必查”;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等,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是重抓自然资源制度建设。主要围绕自然资源体制调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互联网+审批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地牵头组织或协同落实有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修订等工作,确保审批、执法、服务、监管等全业务全链条不留制度空白,切实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和时代性。

      三是重抓外部协同机制。不断夯实与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县直部门的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通过违法报告、查处通报等形式,着力调动各方主动性;继续加强与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妥善应对行政公益诉讼;有效提高化解能力和稳控能力;积极探索将土地执法监管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查处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四是重抓法治自然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手段,提高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加强系统人员法治培训,深化守法、尊法、学法、用法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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