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2〕1号)的通知要求,我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已按上级要求通知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2021年度所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政策效果进行自评,并将各涉农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过来的自评材料汇总形成《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涉农资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经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于公开公示。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x
2.连南瑶族自治县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