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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字体:

  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医馆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其停业一年,收缴《诊所备案凭证》原件,停业期限自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7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瑶医馆

  法定代表人:邓*

  机构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中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98-844182617D2142

  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及义诊等公益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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