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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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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县公路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连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连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的精神,原则同意所报的连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9-441826-48-01-048397。

二、该项目位于连南县三江镇,该项目包含府前路、顺德大道、团结大道、瑶山路、盘王路、曙光路、民族路、东风路等县城范围内15条道路,道路改造总里程约12公里,改造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设计管长约10.8公里,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支路。主要是现状砼道路修复及黑底化,人行道及侧石的修复和提升,完善部分道路雨水系统(增加雨水口及管道)、建设部分道路下的污水主干管。项目计划2019年9月动工,至2020年12月竣工。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8.6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资金筹集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19年8月13日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机关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连南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南县新旧自来水厂、水源设施改扩建及配套工程(街道路面修复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及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审核部门盖章

     2019年8月13日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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