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镇香花村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关于三江镇香花村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三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三江镇香花村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南府函[2019]223号文精神,同意建设三江镇香花村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1826-48-01-047106。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三江镇香花村内,主要建设牌访、山上景观灯、河边六角凉亭、休闲栈道、山顶六角双层凉亭、绿道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计划2019年6月动工,至2019年10月竣工。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约28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2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四、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19年8月9日
抄报:县纪委监委会。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和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三江镇香花村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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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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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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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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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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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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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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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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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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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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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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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及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审核部门盖章 2019年8月9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